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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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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添加时间:2020-12-19
根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风电项目在用地报批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注意的事项很多。为以后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依据,现以和顺风电项目为例,总结土地报批流程和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建设用地报批流程图(三步法)
根据报批流程图整理出报批目录,采用目标分解法,逐步展开工作。
二、建设用地报批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授权用地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20〕10号)
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
5.《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
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
7.《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
8.《关于深化“放改服”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5号)
三、建设用地报批办理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查询事项
①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②禁止占用生态红线
③禁止占用禁止建设区
④禁止占用自然保护区
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注意事项
在接到风电土地报批时,需满足以上条件。还需与业主沟通,了解是否占用部门核查时不能占的。
3.收集资料
①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②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
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备案表
⑤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核准文件
⑥土地预审批复
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报告
⑧勘测定界报告
⑨土地复垦评审报告及专家意见
⑩违法用地处罚材料
⑪土地现状调查
⑫征地补偿协议及票据(包括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票据)
⑬社保缴纳票据
(二)报批办理阶段
按照《关于深化“放改服”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5号)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1.部门核查
①自然资源部门:地质遗迹
②水利部门:泉域重点保护区、水库、汾河、沁河和桑干河等保护区
③文物部门:地上与地下文物
④环保部门:土壤环境质量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⑤林业部门: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地、Ⅰ级保护林地、Ⅱ级保护林地、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
以上为核查的主要部门和主要内容,还有其他的核查按照地方要求进行核查。
2.启动公告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进行办理。
内容必须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包括调查时间、地点、程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
3.现状调查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进行办理。
现状调查包含的内容:
①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实地调查
②参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③进行公示
4.社保缴纳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文件进行办理。
①社保缴纳范围:村集体和个人
②提前确认人均耕地面积(二轮承包耕地除以在册人口数)
③缴纳个人社保时,根据收集的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信息核对社保人员中信息是否正确。
5.征地安置方案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进行办理。
安置方案中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风电项目不涉及)、社会保障等。
6.征地安置公告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进行办理。
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7.征地安置协议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进行办理。补偿标准方式按照(晋政发〔2020〕16号)文件实行。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进行办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社法委部门进行备案。
9.违法用地处罚材料
①行政处罚决定书
②县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出罚没文件
③财政局接受罚没的回函
④违法用地缴纳罚没款收据
⑤建设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的处罚
(三)组卷上报阶段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文件完善以下信息表格。
①缴纳耕地开垦费(如:涉及)
②占补平衡信息确认单
③涉及违法用地查处情况确认表
④征地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责任确认表
⑤内网完善信息、导出一书四方案
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告
⑦县级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所有资料扫描为PDF,上传报批系统后,软件进行自检,直到所有检测项合格后,报送市局。
四、土地报批经验总结
1.在接到风电土地报批时,需符合报批条件。还需与业主沟通,了解是否占用部门核查时不能占的,及时作出调整。
2.收集资料时注意核准、林地手续的有效期;社稳报告结论和政法委备案;地灾的有效期与结论。如有效期即将过期或者已经过期及时与业主沟通。
3.注意勘测定界报告的出县界问题。
4.征地补偿票据包括征地补偿、地上附着及青苗补偿票据。
5.勘界完成后进行坐标的初步录入内网时,保证坐标数据的准确,做到仔细核对,反复检查;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要与勘界保持一致。
6.部门核查:
①自然资源部门:地质遗迹
②水利部门:泉域重点保护区、水库、汾河、沁河和桑干河等保护区
③文物部门:地上与地下文物
④环保部门:土壤环境质量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⑤林业部门: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地、Ⅰ级保护林地、Ⅱ级保护林地、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
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和文物为核查的主要部门,还有其他的核查按照地方要求进行核查。
7.启动公告:内容必须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包括调查时间、地点、程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
8.现状调查包含的内容:
①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实地调查
②参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③进行公示
9.社保缴纳:
①社保缴纳范围:村集体和个人;
②提前确认人均耕地面积(二轮承包耕地除以在册人口数)
③缴纳个人社保时,根据收集的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信息核对社保人员中信息是否正确。
10.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协议。
①安置方案中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风电项目不涉及)、社会保障等
②公告不少于30日
③补偿标准方式按照(晋政发〔2020〕16号)文件实行
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政法委备案
12.以下信息根据(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的要求格式填写
①缴纳耕地开垦费(如:涉及)
②占补平衡信息确认单
③涉及违法用地查处情况确认表
④征地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责任确认表
⑤内网完善信息、导出一书四方案
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告
⑦县级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13.报批资料完成后,所有资料扫描为PDF,上传报批系统后,软件进行自检,直到所有检测项合格后,报送市局。
供稿人:吴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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