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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绿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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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添加时间:2025-04-25
1、项目概况
代县锦和苑小区部分地块位于代县县城西北部上瓦窑头村南侧和下瓦窑头村北侧,地块东侧为代县东街,西侧为关沟河东街,南侧为紫塞街,北侧为奶站东街。地块根据出让宗地图(宗地编号DX202414),面积14033.578m2(合21.0504亩)。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本地块原用途为水浇地和城镇住宅用地,现规划为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用地地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代县锦和苑小区部分地块(宗地编号DX202414)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依据相关法规要求,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
委托单位:代县锦和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西绿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调查结论
代县锦和苑小区部分地块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采样检测结果,该调查地块各采样点位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氟化物、多环芳烃、六六六及滴滴涕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中相应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浑浊度、硝酸盐氮超出相应指标的Ⅳ类限值标准要求,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符合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的地块环境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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