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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添加时间:2020-06-30
导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林业生态扶贫政策实施细则》,要求:聚焦强化政策执行,细化实化后续扶持政策、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好林业生态扶贫各项后续扶持政策。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根据《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脱贫攻坚组〔2020〕12号)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座谈会工作部署,结合林业生态扶贫实际,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林业生态扶贫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此文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聚焦抓细抓实林业生态扶贫后续扶持工作、交好脱贫攻坚合格总账,现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林业生态扶贫政策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把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为交好脱贫攻坚合格总账的重大任务,紧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林业生态扶贫工作的重点难点,坚决扛起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在细化实化林业生态扶贫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市县林草部门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对接沟通,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共享、服务指导、成效统计各项工作,建立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高效机制,同频共振、形成合力,落实好林业生态扶贫各项后续扶持政策。
二、聚焦强化政策执行,细化实化后续扶持政策
(一)造林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搬迁群众增收。鼓励迁入地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搬迁群众参与林草生态建设,实现就近就业。支持搬迁群众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揽林草生态扶贫工程增收。将道路绿化、公园绿化、荒山绿化等造林项目优先议标发包给搬迁贫困群众占60%以上的合作社。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对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一是鼓励引导迁入地合作社“吸纳”。在尊重易地搬迁贫困户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就近吸纳的原则,鼓励迁入地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易地搬迁户中有劳动能力人口入社参与林草生态建设,林草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精准落实任务,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和增收致富。
二是支持搬迁村进行合作社“组建”。支持易地搬迁村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等模式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引导并支持合作社参与造林、管护、经营、产业等林草建设工程增收,将道路绿化、公园绿化、荒山绿化等造林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议标发包给搬迁贫困群众占 60% 以上的合作社。
三是开展新入社人员技能“提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上门服务,安排技术人员一对一定点服务,对搬迁村新组建合作社及新入社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新社员专业技术水平,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实现搬迁群众技能提升,做到可持续增收致富。
(二)倾斜支持安置区发展林下经济。优先扶持安置区申报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发展林药、 林菌等林下经济。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安置区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一是掌握项目底数。县级林草部门要主动对接扶贫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有发展林下经济条件和技术的搬迁群众主动服务。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在下达年度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时,将实施主体中搬迁群众占比作为资金分配主要因素之一,明确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进行倾斜,优先对带动搬迁群众就业的实施主体申报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优先予以扶持,指导搬迁群众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带动群众增收。
三是做好业务指导。各级林草部门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和林下经济的实施主体服务指导,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国 家 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单位要加强指导,优先推荐上报。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林草部门要及时总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发展林下经济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引导。
(三)支持护林员搬迁后继续参与生态管护。搬迁后原则上保留生态护林员身份,按照人均管护面积不少于500亩的要求,统筹调整管护责任区,实现就地管护。搬迁后已脱贫的生态护林员继续享受相关政策,符合条件、履职尽责、年度考核合格的护林员优先续聘。
一是继续保留生态护林员身份。县级林草部门要精准把握生态护林员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确保生态护林员搬迁后生态护林员身份的稳定,避免发生因搬迁远离管护责任区而解聘失业现象的发生。
二是结合实际调整管护区域。县级林草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扶贫部门,掌握易地搬迁生态护林员基本情况,坚持就近管护的原则,统筹天保、公益林管护,按照人均管护面积不少于500亩的要求,在确保不出现管护空白区的前提下,科学调整管护责任区,确保易地搬迁生态护林员通过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资源管护责任区实现就近参与生态管护。
三是确保脱贫不摘政策。坚持“四不摘”,易地搬迁后已脱贫生态护林员继续享受相关政策,优先续聘能认真履行护林职责、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保证易地搬迁生态护林员持续参与生态管护。同时,在2020年新增生态护林员选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移民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省脱贫攻坚头号工程,是支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重大举措,事关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省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意义重大。各级林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林业生态扶贫工作的重点难点,有力推动林业生态扶贫后续扶持政策执行。
(二)强化协同配合。易地扶贫搬迁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林草部门要向前一步,主动加强与扶贫等部门对接沟通,及时掌握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涉及林业生态扶贫扶持的基本情况,结合工作职责和当地实际,将后续扶持工作与林业生态扶贫整体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三)强化服务指导。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落实,将林业生态扶贫后续扶持纳入“百名干部下基层”任务清单,依托包县工作组做好政策解读、服务指导和督促落实等工作,指导各市县解决推动林业生态扶贫后续扶持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后续扶持政策精准落实;同时负责收集各县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市县林草部门要积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指导,确保林业生态扶贫后续扶持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强化工作调度。为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林业生态扶贫后续扶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制定了林业生态扶贫“五大项目”情况统计表。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及工作要求转发县级林草部门,督促指导县级林草部门每月月底前向省林草局林业生态扶贫“五个一批”牵头处室单位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统计表(联系人见后)。林业生态扶贫各业务牵头处室单位也在做好统计表填报解释工作的同时,每月5日前将各市县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汇总审核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局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w4060219@163.com。
联系人:
造林绿化务工:生态处 李健飞 13633449868
退耕还林奖补:造林局 李 媚 18636906082
森林管护就业:林管局 吴 楠 17703417911
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经济林站 王 虹 15035102061
特色林产业增收:改革处 陈晓燕 18734806712
附件:林业生态扶贫有关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印发
附件下载:http://lcj.shanxi.gov.cn/xxgk/xxgkml/zwgk/zywj/202006/t20200622_185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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